农村河道整治工程技术指引 农村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指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农村河道整治,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理措施组合,治理措施可包含但不限于水系连通、河道清违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水质提升等。
农村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指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农村河道整治,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理措施组合,治理措施可包含但不限于水系连通、河道清违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水质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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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功能。 农村水系格局完整,排泄通畅,满足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等基本功能。 -
河流河势 。河势稳定,河流纵向、横向连通性良好,常年有水的河流水体自然流动,季节性河流恢复河道空间和河流基本形态。 -
岸线岸坡。 河道岸线自然蜿蜒,生态岸线率达到一定比例,岸坡稳定、整洁。
针对存在河湖水系割裂,水体流动性差等问题的河道水系,采取河道开挖、涵管沟通、小型引排水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逐步恢复河道、水塘、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
3.2 涵管沟通
对无条件挖成明渠的断头河道,可采用埋设涵管方式连接断头河道;
埋设的涵管尺寸应能满足河道行洪、排涝等要求;
埋设涵管尺寸不宜过小,应能满足后期维护要求。
清障工作应落实水生态文明的理念,不随意砍伐滩地及河岸的树木及其他植物群落,注重保持河道原有的亲水性、景观性、生态性;对体现景观、生态功能的标志性树木应标记并给予保护。
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物、河障应依法实施清理。违建物一般都应清除,个别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或历史的特定建筑物,当不会对行洪产生较大影响的可予保留。
对存在明显淤积的河道,根据河道输水和防洪排涝要求,结合灌溉、水质改善、生态保护的要求,确定疏浚范围和规模,做到成片推进。
河道清淤应考虑区分主河槽及滩地,尽量避免全断面清淤,对于河道天然形成的浅滩、沙洲等,在满足行洪断面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河道清淤不宜改变现状河道天然河势。
因地制宜选择岸坡形式。可根据整治河道所在区域划分为生活区护岸与生产区护岸,并提出适宜的护岸形式。护岸形式宜优先选用坡式护岸,在保证河岸具有一定抗冲刷能力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保留原有岸坡或采用生态型护坡。
对崩岸、塌岸、迎流顶冲、淘刷严重河段的堤岸,可采取硬质护岸措施;对水土流失严重、有预留用地的堤岸,采取生态护岸措施;对人口聚居区域,应考虑护岸工程的亲水和便民。
岸坡及坡脚一定范围内覆盖抗冲材料,抵抗河道水流的冲刷。包括护脚、护坡、封顶三部分。这种护岸形式对河床边界条件改变和对近岸水流条件的影响均较小,是一种较常采用的形式。
常见的坡式护岸工程结构形式有砌石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预制混凝土板护坡和模袋混凝土护坡、植草皮、植防浪林护坡等。
墙式护岸是指顺堤岸修筑竖直陡坡式挡墙,在河道狭窄、堤外无滩且容易受水冲刷,受地形条件或已建建筑物限制的重要河段,常采用墙式护岸。
传统墙式防护分为重力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等形式。墙式护岸一般临水侧采用直立式。生态型墙式护岸主要有植草砖砌块跟铅丝石笼等。
桩式护岸主要利用建筑材料形成垂直岸墙,这种形式多用于城镇河流或人口密集区域或受地形条件或已建建筑物限制的重要堤段或河段。主要作用为维护陡岸的稳定、保护坡脚不受强烈水流的淘刷、促淤保堤。
桩式护岸的材料可采用木桩、钢桩、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大孔径钢筋混凝土桩等。
木桩或仿木桩生态护岸主要在水位波动区采用木桩或仿木桩亲水台阶,以下散状从植亲水植物,以上间植灌木、乔木。此类河岸亲水性和景观性较好,经济性较高,建议在流速不大的河段使用。
钢桩、钢筋混凝土桩等主要应用于河道两岸房屋密集、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城镇段,受建筑物的限制采取的护岸措施。由于钢桩、钢筋混凝土桩的造价相对较高,造成投资较大,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后使用,建议慎重使用。
坝式护岸是指修建丁坝、顺坝等,将水流挑离堤岸,以防止水流、波浪对堤岸边地形的冲刷,这种型式多用于游荡型河流的护岸,或者大江大河的护岸。
坝式防护分为丁坝、顺坝、丁顺坝、潜坝四种形式,坝体结构基本相同。
由于农村水系河道相对较窄,因此不建议修建坝式护岸等控导工程。
受地形条件或已有建筑物限制、拆迁量大的河段的堤防,可采用直立式。直立式挡墙高度不宜超过2.5m,并可通过垂直绿化、选用透水透气材料等措施,为水生生物、陆生生物和两栖生物的生存繁育创造条件。
6.4 复合式堤防
在河道断面空间不足,但又对安全及生态均有一定要求的情况下,可选择复合式堤防。
河道上下部采用不同的断面坡度,下部注重防洪,上部满足生态及景观要求,在变坡处设置道路。可根据不同的地形、地势,考虑上下部不同坡度,加强河道的景观效果。
水源有效保护、污染有效治理、河湖水体清洁,无污染危害,无明显漂浮物,无超标污水入河(湖),水质达到功能要求。
来源:水利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