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1、现场检查工商营业执照,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消防技术服务; 2、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核对信息是否一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是否在系统上及时变更。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 现场检查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文件(原件),检查场所实际建筑面积是否达到要求。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1、现场检查工商营业执照,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消防技术服务;
2、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核对信息是否一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是否在系统上及时变更。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
现场检查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文件(原件),检查场所实际建筑面积是否达到要求。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
根据部局《从业条件》附件1、附件2,现场检查仪器、设备、设施。通过查阅设备购买凭证等材料,查看设备是否为该机构所有;清点设备核查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核查仪器设备检定报告或校准证书(原件),检定报告或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数量及资格
1、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检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聘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聘用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核查注册消防工程师是否同时在2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企业执业、兼职;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发生变化的,是否在五日内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予以变更。
2、现场检查台账资料,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四)其他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
1、现场检查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人员聘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聘用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2、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检查操作人员资格和聘用情况与现场检查资料的一致性;
3、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操作人员资格真实性。
(五)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现场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评估控制文件是否符合编制要求:
1、管理体系所包括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是否形成文件;
2、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是否有任命文件,是否规定对服务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相关人员资格与岗位是否相符。
3、是否制定并落实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管理等制度,并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设备状态。
4、是否对技术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取双人检测/检查、制定作业指导书(检测规程、评估规程)、重复测试等,保证服务过程质量受控。
5、所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开展过程是否予以现场记录。
(六) 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公示情况
现场检查是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七)在“系统”中录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情况
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核查是否按要求录入信息,信息录入是否真实有效。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活动情况
(一)从业活动范围
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随机抽查服务机构开展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从业条件。
(二)书面结论文件真实性
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随机抽取出具的文件,并到服务对象单位现场核查,核查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是否真实。
(三)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人员资格
1、到服务对象单位现场检查相关技术人员信息,并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资质。
2、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情况。
(六)项目负责人制度落实情况
1、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随机检查部分业务合同是否明确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查询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2、到服务对象单位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是否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与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七)合同签订主体和服务项目实施主体一致性
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到服务对象单位现场检查纸质档案,核查项目合同与结论文件,合同签订主体和作出结论文件的主体是否一致。
(八)消防技术服务档案建设
1、登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五日内,录入系统;
2、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档案建设情况。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档案是否长期保管,灭火器维修档案保管期限为五年,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档案保管期限为二十年。检测、维护、保养、评估过程中是否拍摄不间断的服务视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