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工程竣工结算问题
hanghost
hanghost Lv.12
2005年02月16日 17:03:41
只看楼主

案例:有一旅馆改造装修工程现已完工,由于招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无工程量清单,也不设标底.根据招标文件采用施工图预算招标且规定为固定价合同,增减部分按设计变更及超出图纸隐蔽签证,按8%比例予以下浮,且合同也是按以上规定签订的。工程招标方式为邀请议标,经第一次公开拆标并宣标后,采用二次秘密报价并以最底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工程第一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20万,另一家为大致28万,经审查后发现该投标单位漏算了诸多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建议,最低一家不定为废标,并且建议评委会对其低标投标情况进行提问,同意其修正后参加二次报价。工程第二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15万,另一家为70万,经评委会再三与其确定按此价能否完成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时,投标单位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建设单位考虑节资增益,最终建设单位确定该投标单位以70万元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主要条款签定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建设单位加强了工程现场的管理力度,委托了当地质监站和监理公司同时建设单位也派专人加以管理,尽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以亏本为由要求建设单位确认其漏算工作量,在建设单位代表回答按合同办时多次提出停工,但建设单位代表及其对现场总监的严格管理及支持下,工程还是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及规范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现工程决算进入建设单位初审阶段,在施工单位所报决算中将所漏项目重新计算,而在建设单按照合同严肃性及投资方面是不可能同意的!请各位排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立场谈谈您的见解

案例:有一旅馆改造装修工程现已完工,由于招标时,根据招标文件无工程量清单,也不设标底.根据招标文件采用施工图预算招标且规定为固定价合同,增减部分按设计变更及超出图纸隐蔽签证,按8%比例予以下浮,且合同也是按以上规定签订的。工程招标方式为邀请议标,经第一次公开拆标并宣标后,采用二次秘密报价并以最底价中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工程第一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20万,另一家为大致28万,经审查后发现该投标单位漏算了诸多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建议,最低一家不定为废标,并且建议评委会对其低标投标情况进行提问,同意其修正后参加二次报价。工程第二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15万,另一家为70万,经评委会再三与其确定按此价能否完成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时,投标单位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建设单位考虑节资增益,最终建设单位确定该投标单位以70万元中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主要条款签定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建设单位加强了工程现场的管理力度,委托了当地质监站和监理公司同时建设单位也派专人加以管理,尽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以亏本为由要求建设单位确认其漏算工作量,在建设单位代表回答按合同办时多次提出停工,但建设单位代表及其对现场总监的严格管理及支持下,工程还是按照招标文件、图纸及规范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现工程决算进入建设单位初审阶段,在施工单位所报决算中将所漏项目重新计算,而在建设单按照合同严肃性及投资方面是不可能同意的!请各位排除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立场谈谈您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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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860106
2005年02月16日 21:21:26
2楼
索陪是不可能的。
因为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析顺序。
况且,1 当事人没违约
2 没遇到不可抗拒力
3 合同没缺陷
4 合同没变更
5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使施工变更的指令
6 其他第三方的原因

事件的本质本身就是施工方本身漏算工程量,且评委会再三与其确定按此价能否完成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时,投标单位的回答是肯定的。
利字当头,没有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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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_legend
2005年02月19日 16:28:10
3楼
从造价管理方面考虑
1.作为施工单位,如投标策略为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其结果是咎由自取的,若真为漏算、错算,则该公司的实力值得怀疑。无论何种情况,该公司将被市场淘汰。
2.作为建设单位,表面工程造价降低了,实际上不但投入的人力资源增加了,而且增加了质量和工期等方面的风险。
所以,无论甲方和乙方,均应以诚信为合作基础,最终达到双赢的目的。建议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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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2
2005年02月19日 21:28:19
4楼
如果是图纸及技术规范包干,那就只要是图纸上的项目,或者是为了完成到达规范标准的附加项目,一律包括于总价当中.是不能给与的.即使是更改了项目,也得先扣除原项目的市场价格,在给新增项目套市场价格.当然,这其实还是看甲方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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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fy
2005年02月20日 05:35:35
5楼
施工单位希望将所报决算中将所漏项目重新计算,追加造价是不可能的.
因为经评委会再三与其确定按此价能否完成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时,投标单位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的.
我想施工单位是压低报价,目的是为了争取工程项目.属于不正当竞争.按规定
最低一家应定为废标.可评委会竟然让其中标.也应该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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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2
2005年02月20日 19:38:50
6楼
其实所谓的合理最低价就是一个P,没什么实在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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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j0760
2005年02月22日 10:18:54
7楼
我认为取最低标没错只是投标单位本身能工程预能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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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binmail
2005年11月02日 21:12:55
8楼
本人认为施工,业主都有责任!
施工单位:漏项属自身实力问题,也存在不正当竞争可能
业主:一般情况下,最高价及最低价是应该废标的,可业主让其通过。
如果打官司,施工单位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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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mar
2005年11月03日 14:22:33
9楼
工程第一次开标价其中三家大致为120万,另一家为大致28万,经审查后发现该投标单位漏算了诸多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建议,最低一家不定为废标,并且建议评委会对其低标投标情况进行提问,同意其修正后参加二次报价。




过程本身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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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8009
2005年11月20日 17:11:03
10楼

这位兄台见解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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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bzzd
2005年11月22日 18:06:44
11楼
装饰工程中投标漏项是常有的事,而且决算乱报也是正常现象,真正定论还在于业主,否则怎么有施工单位审报,监理审核,业主审核?就楼主说的以上问题,看业主要真正执行合同,还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这个问题,就中国的合同来说,有时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果施工单位真是亏了,可结合另两家投标项目及价格适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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