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前段时间紧急建设的一批疫情防控集中救治场所项目、临时隔离用房项目(以下简称“防疫应急项目”)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当时紧急调用的大批务工人员(含工人和管理人员)也陆续面临撤离安置问题。为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确保过程安全有序稳定受控,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集中救治场所和临时隔离用房项目竣工后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随着前段时间紧急建设的一批疫情防控集中救治场所项目、临时隔离用房项目(以下简称“防疫应急项目”)陆续竣工并投入使用,当时紧急调用的大批务工人员(含工人和管理人员)也陆续面临撤离安置问题。为切实做好相关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确保过程安全有序稳定受控,近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印发了《关于做好集中救治场所和临时隔离用房项目竣工后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防疫应急项目务工人员为本市防疫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高度, 妥善做好务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不得拒绝务工人员正常返回。 返回地街镇要将返回务工人员纳入属地防疫网格化管理,确保防疫覆盖和物资保障。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
二、务工人员撤离安置遵循“安全、有序和原路返回”原则。原提供务工人员的 施工总包单位必须做好返回人员撤离安置的具体实施。必须实施全闭环转运。 对确实无法返回原工地的人员必须做好异地妥善安置,并做好防疫管控和“封闭式”管理。防疫应急项目总包单位负责对临时从社会招工的零散人员托底解决后续安置问题。安置场所所属街镇应予以支持。
三、原提供务工人员的项目 建设单位应加强务工人员返回工作支持 。接收务工人员返回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应向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稳定事件。
四、务工人员返回应由转出和接收双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提前做好对接, 务工人员返回前需开展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即时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行封闭式点对点接送 ;对于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则由防疫应急项目属地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安排。
五、接收工地应根据务工人员返回时间安排,提前联系属地街镇、新冠肺炎防控办,并主动提供返回人员名单,确保返回务工人员在入住的第1、2、4、7天能够进行核酸检测,中间间隔每天做抗原检测。 7天内连续4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安排其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六、务工人员返回工地后, 必须安排在与原生活区明显分割的区域内集中居住并实施7天健康观察 ,期间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交叉接触,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生活必需品及一日三餐配送等基本后勤服务保障。
七、自外省市抽调支援建设防疫应急项目的人员, 项目竣工后按照原路返回原则组织撤离,所有人员应符合离沪核酸检测要求,返回原地应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要求 。各有关单位、部门和道口应予以支持和正常放行。
八、防疫应急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务工人员撤离返回、工地疫情防控等直接 相关费用予以保障,纳入建设成本 。
九、各建筑工地因疫情事件被集中隔离的务工人员,达到解除隔离条件后,返回安置事项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各区应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存在不作为、玩忽职守造成建筑工地群体事件等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