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更材料调价条款,如何保证审计能顺利通过
月球接班人
2022年03月29日 09:12:53
只看楼主

  一市政项目履约过程中,材料价格大幅度涨价,合同条款约定“在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后经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双方打算就“材料涨价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钢筋、水泥的单价可以按施工期的信息价格和基期的信息价格据实调差。 施工单位和业主都担心“补充协议”是否可以经得住竣工结算的审计,如果审计不认可的话,业主怕担责任,施工单位也会面临项目的亏损。

 

一市政项目履约过程中,材料价格大幅度涨价,合同条款约定“在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后经施工单位与业主进行协商,双方打算就“材料涨价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钢筋、水泥的单价可以按施工期的信息价格和基期的信息价格据实调差。

施工单位和业主都担心“补充协议”是否可以经得住竣工结算的审计,如果审计不认可的话,业主怕担责任,施工单位也会面临项目的亏损。

施工单位的商务经理是我的一个学员,她向我咨询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据和如何更好的处理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的实践情形:  
交易价格的涨跌是否构成情势变更或者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调整交易价款,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在正常情况下,交易价格的波动一般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但是如果交易价格的大幅波动并且属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客观事实造成的,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则可以认定为情势变更的情形。  

我建议合同双方从以下4方面再进行客观的梳理和准备:

1、履行“重新协商”的程序

签订补充协议前,施工单位上报“材料涨价事宜”的联系单,双方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协商。

2、“明显不公平”的理由要充足

施工单位需要证明“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项目成本会超支”的实事,需要数据分析和证据支撑。这些理由、数据和证据作为联系单的一部分内容。

3、补充协议中要体现”风险分担”的原则

在补充协议中要体现“风险分担”的原则,可以约定在3%的涨价幅度内,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只承担超出3%的涨价部分。

4、参考政府发布的指导文件

材料价格涨幅较大时,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发布调价的指导性文件,虽然不构成直接的证据,但可以做为有利的参考。

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合同价款的调整不是简单的依据某个条文就可以实现的,而是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秉承“合规、公平、合理”的原则,才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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