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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将广州XXXX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5
经查,你单位因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总部商住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六条和《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十九条规定,符合生产建设单位“未批先建”,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情形。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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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桂林临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则“告知书” 16个单位 拟 被 列入 临桂区水利局“重点关注名单”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临桂区人民政府网站、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设计师茶楼等
01
重点关注名单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一)生产建设单位: “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工作的;重要防护对象的水土保持措施严重滞后或者不落实的;不符合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自主验收的;不依法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二)方案编制单位: 半年内有 2 个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
(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验收报告存在严重缺漏或者严重质量问题的。
(四)监测单位: 迟于合同规定 6 个月以上未开展监测工作的;同一项目的监测季报两次未按时提交的;监测季报或者总结报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监理单位: 未按照规定和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情节严重的;因监理工作不到位,出现严重水土保持质量问题的。
(六)设计单位: 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设计造成严重后果的;因设计深度和质量问题,造成水土保持设施功能丧失的。
(七)施工单位: 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施工,情节严重的;不在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弃渣的;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不依法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02
“黑 名 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
1.在“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内再次发生应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情形的。
2.作出不实承诺被撤销准予许可决定的。
3.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等工作及相关技术成果中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被实施水土保持行政强制的。
5.拒不执行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列入情形。
03
“两单”应用,奖惩措施
对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的监管措施实施信用惩戒。
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按照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其从事水土保持活动的,同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不得向该市场主体购买服务。
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
3.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核查范围。
4.限制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
5.限制享受水土保持财政资金补助等政府优惠政策。
列入“两单”的市场主体涉及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从重作出行政处罚。
对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记录良好、三年内未被列入“两单”且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可享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确定的激励或褒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