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资料管理方面的职责 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 对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资料管理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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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 -
对需要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据实签署本单位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意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位也称为水利水电工程业主单位或项目的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总负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等权利,有权利对建设过程进行检查、控制和验收,在建设的各个环节中负责和担任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自始至终处于组织领导地位,起到监督的作用。建设单位在资料管理方面有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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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并设人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
在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时,应该对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期限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
向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提出所需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
本单位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该保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保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
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
对需本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
及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立卷归档的工程资料。 -
组织竣工图的绘制、组卷工作。可自行完成,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来完成。 -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一套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的工程档案原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办理好移交手续。
应设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理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依据合同约定,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和检查,使施工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其完整、齐全、准确、真实、可靠。
负责对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