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特殊应用喷头、ESFR喷头术语 一、特殊应用喷头
一、特殊应用喷头 :流量系数K大于等于161 ,具有较大水滴粒径,在通过标准试验验证后,可用于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以及仓库的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包括 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和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
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用于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净空场所,该喷头具有流量系数大和工作压力低等特点,且喷洒的水滴粒径较大。
二、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ESFR) :流量系数K大于等于161,响应时间指数RTI小于等于28±8(m.s) 0.5 ,用于保护堆垛与高架仓库的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
注: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仅适用于湿式系统,因为如果用于干式系统或预作用系统,由于报警阀打开后因管道排气充水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喷水延迟,从而达不到快速喷水灭火的目的。
1.设置
闭式系统
的场所,洒水
喷头类
型
和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仅用于保护室内钢屋架等
建筑构件的洒水喷头和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场所,可不受此表规定的限制
。
2.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
当民用建筑高大空间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为12m<h≤18m时 应 采用非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
设置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 12.0m 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10.5 m ,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2.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 7.5m 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6.0m ,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和箱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三、仓库
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低于规范的相关
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
设置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1.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 13.5m 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12.0m ,储物类别为仓库危险级Ⅰ、Ⅱ级或沥青制品、箱装不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2.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 12.0m 且最大储物高度不超过 10.5m ,储物类别为袋装不发泡塑料、箱装发泡塑料和袋装发泡塑料的仓库及类似场所。
3. 当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
系统应为湿式系统 ,且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一、货架储物高度
超过7.5m 时应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
二、当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出早期抑制快速响应洒水喷头适用的范围时,应设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上方的层间隔板应为
实层 板。
1.仓库危险级Ⅰ级、Ⅱ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
3.0m 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仓库危险级Ⅲ级场所应在自地面起每
1.5m~3.0m 设置一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且最高层货架内置洒水喷头与储物顶部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 。
2.当采用流量系数
等于80的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
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20MPa ;当采用流量系数
等于115的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时,
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0MPa 。
4.设置
2层及以上 货架内置洒水喷头时,洒水喷头应
交错 布置。
1.顶部喷头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无须设置货架间内置喷头。不宜顶部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设置货架内喷头的形式,只能采用
顶部及货架内喷头均为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形式 。
2.顶部喷头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无须设置货架间内置喷头。不宜顶部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设置货架内喷头的形式,只能采用
顶部及货架内喷头均为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