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施工排水 市政管道开槽施工时,经常遇到地下水,土层内的水分主要以水汽、结合水、自由水三种状态存在,结合水没有出水性,自由水对市政管道开槽施工起主要影响作用。当沟槽开挖后自由水在水力坡降的作用下,从沟槽侧壁和沟槽底部渗入沟槽内,使施工条件恶化,严重时,会使沟槽侧壁土体坍落,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从而影响沟槽内的施工。因此,在管道开槽施工时必须做好施工排(降)水工作。市政管道开槽施工中的排水主要指排除影响施工的地下水,同时也包括排除流入沟槽内的地表水和雨水。
3.1 施工排水
市政管道开槽施工时,经常遇到地下水,土层内的水分主要以水汽、结合水、自由水三种状态存在,结合水没有出水性,自由水对市政管道开槽施工起主要影响作用。当沟槽开挖后自由水在水力坡降的作用下,从沟槽侧壁和沟槽底部渗入沟槽内,使施工条件恶化,严重时,会使沟槽侧壁土体坍落,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从而影响沟槽内的施工。因此,在管道开槽施工时必须做好施工排(降)水工作。市政管道开槽施工中的排水主要指排除影响施工的地下水,同时也包括排除流入沟槽内的地表水和雨水。
施工排水有明沟排水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两种方法。
不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将地下水位降到槽底以下一定深度,以改善槽底的施工条件;稳定边坡;稳定槽底;防止地基土承载力下降;为市政管道的开槽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沟槽开挖前,应建立临时水准点并加以核对、测设管道中心线、沟槽边线及附属构筑物位置。临时水准点一般设在固定建筑物上,且不受施工影响,并妥善保护,使用前要校测。沟槽边线测设好后,用白灰放线,以作为开槽的依据。根据测设的中心线,在沟槽两端埋设固定的中线桩,以作为控制管道平面位置的依据。
(1)开挖前应认真解读施工图,合理确定沟槽断面形式,了解土质、地下水位等施工现场环境,结合现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
(2)为保证沟槽槽壁稳定和便于排管,挖出的土应堆置在沟槽一侧,堆土坡脚距沟槽上口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0.8m,堆土高度不应超过1.5m;
(3)土方开挖不得超挖,以减小对地基土的扰动。采用机械挖土时,可在槽底设计标高以上预留200mm土层不挖,待人工清理。即使采用人工挖土也不得超挖。如果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槽底标高以上留150mm的土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4)采用机械开挖沟槽时,应由专人负责掌握挖槽断面尺寸和标高。施工机械离沟槽上口边缘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5)软土、膨胀土地区开挖土方或进入季节性施工时,应遵照有关规定。
土方开挖分为人工开挖和机械开挖两种方法。为了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凡是具备机械开挖条件的现场,均应采用机械开挖。?沟槽机械开挖常用的施工机械有单斗挖土机、多斗挖土机和液压挖掘装载机。
1)土方开挖时,人工操作间距不应小于2.5m,机械操作间距不应小于10m;
4)沟槽开挖深度超过3m时,应使用吊装设备吊土,坑内人员应离开起吊点的垂直正下方,并戴安全帽,工人上下应借助靠梯;
6)应设置路挡、便桥或其他明显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