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技术保证。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使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们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最后一公里”。
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既是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技术保证。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使检测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我们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的“最后一公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4.1.9规定: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2008年11月3日,水利部36号令发布;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49号令第一次修正;2019年5月10日,水利部50号令第二次修正。
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2016年6月7日,水利部发布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734-2016。
该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含1级、2级、3级堤防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2008年3月3日,水利部发布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该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含1级、2级、3级堤防工程),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2007年7月14日,水利部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该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2014年10月30日,水利部发布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2017年11月24日,湖南省水利厅下发湘水建管〔2017〕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竣工验收的质量抽样做了规定。
2016年7月14日,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征求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但尚未正式发布实施。
指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在工地配备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建立自检实验室,承担自检任务。自检组数和频率必须满足水利行业有关检测规定的要求。
如果施工单位无设立自检试验室的能力,可以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但必须避免同体检测现象。
施工自检费用已包含于工程单价中,所以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4.2.5规定“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4.2.5规定“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4.2.6规定“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规范规定或者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4.2.6规定“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2.14规定“根据施工质量情况要增加平行检测项目、数量时,监理机构可向发包人提出建议,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法人检测是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的简称,它是对施工单位(含供货单位及安装单位)质量检测的复核性检测。
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也可以称作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
目前,国家没有发布水利行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录,一般来讲,政府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统一委托的质量抽检以及具有上述独立、公正检验特征的项目法人委托抽检,属于第三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