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炳华话电气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录于话题 负荷等级是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础,但是车库普通照明负荷等级是什么?各标准均没有明确规定,详见下列标准要求。 1、JGJ 100-201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7.4.1 特大型和大型车库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中型车库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小型车库可按三级负荷供电。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各类附建式车库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该建筑物的供电负荷等级。
负荷等级是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础,但是车库普通照明负荷等级是什么?各标准均没有明确规定,详见下列标准要求。
1、JGJ 100-201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7.4.1 特大型和大型车库应按一级负荷供电,中型车库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小型车库可按三级负荷供电。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各类附建式车库供电负荷等级不应低于该建筑物的供电负荷等级。
解读: 该标准没有指具体负荷,因此对普通照明的负荷等级也没有明文规定。
2、JGJ/T 326-2014《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
3.1.18 机械式停车库的电气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停车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供电线路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当采用单回 路供电时,宜配置备用电源;
解读: 该标准针对机械式停车库而言,且没有指出车库普通照明的负荷等级。
3、GB 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9.0.1 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设备,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类汽车库、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机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3 Ⅳ类汽车库和Ⅱ、Ⅲ、Ⅳ类修车库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解读: 该标准只针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没有涉及到车库的普通照明。
4、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附录A:
I类汽车库的消防用电及其机械停车设备、 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一类、 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
II、 III类汽车库和I类修车库的消防用电及其机械停车设备、 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
解读: “民标”没有规定车库普通照明的负荷等级。
结论: 目前各标准均没有规定车库普通照明负荷等级,因此设计者可结合项目情况合理的确定负荷等级,一、二、三级负荷均有可能,需视具体项目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