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签证 1 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经常出现而又容易忽略)
1 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经常出现而又容易忽略)
(1)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 签证的原因 (含引用资料的编号) 、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 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 原始资料 ,如 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 等,否则不予签证。
(2) 未经 设计及甲方人员书面同意 ,施工单位自行提高某些材料的用料要求,应坚决 不予签证 。
(3)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体现在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上,要切记 只要能在竣工图中体现出来的,一律不予签证 ,要求按竣工图结算。否则会造成竣工图和签证中重复计算。
(4)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 已有规定的项目 ,不须再另行签证,如一些东西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其它费中,或已包含在定额或综合单价中,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
2 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 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 。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在 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 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 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 ,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3) 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 。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3 工程签证时间控制
工程签证 原则上在 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 , 隐蔽工程的签证 原则上在 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
1 目前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 按月结算 :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工作量及价款,业主进行审核与支付。
(2) 分段结算 :即按形象进度付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2 支付进度款时
首先要求进度款所对应的形象进度或工程量要由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 三方确认及对此部分通过验收合格。
3 工程进度款结算时
要如实反映现场实际完成的情况,严格 扣除未施工项目及预付款、甲供材(按照预算含量)、水电费、质保金、其他代扣代缴费用 。
4 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注意
有些清单子目内含有好几个子项(工作内容),这就会出现有 部分子项已完成、部分子项没有完成 的现象,这就要求扣除此部分的价款或根据经验按比例支付, 只能付少不能多 ,否则可能会造成超付的现象(这点很容易被忽略)。
5 进度款审核的时间控制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要切记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 14天内 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施工单位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工程结算审核
1 收集、整理资料
包括 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工程签证、材料调价认价单及其它一些影响工程结算的资料 (如 工期、质量、文明的确认资料 )等。
2 合同的模式
(1) 固定总价合同 ,如建厂项目的污水处理项目,这类合同为总价包死,除非设计变更及合同另有约定外,一律不予调整,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
(2) 固定单价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综合单价和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但如果结算工程量超过了合同清单内工程量的一定幅度,则原合同综合单价另需确定。
3 计价模式
(1) 工料单价法 ,是指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 综合单价法 ,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
4 一些容易忽视价款的扣除
(1) 变更增新需扣旧 ,例如:某办公楼地下室防水材料发生变更,原设计为地下室外墙作沥青油毡卷材防水,变更为柔性氯化聚乙稀橡塑共混防水卷材。该项变更的计算应为: 计取新材料的费用,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 。
(2) 超用甲供材价款的扣除 ,施工单位使用甲供材原则上必须提前上报计划,经监理与业主审核后供货,供货量要严格控制,防止施工单位超用或挪用,在结算的时候,用甲供材实际供应量比较相应结算工程量,如甲供材量少于结算工程量,按照甲供材量确定结算工程量,如 甲供材量超出结算工程量,则对超出部分进行扣款 。
(3) 合同价及投标价中措施费的扣除 ,合同价款的组成中会有若干措施费用,如果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出现其中的一些措施项目 ,此部分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 4) 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扣除 ,其它项目费用中往往会约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获市级或省级文明工地奖励费,但如果 实际上项目没有达到奖励要求,则此部分费用需扣除 。
(5) 其它费用 的计算以 是否符合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或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如工期奖、抢工费、优良奖等)计算 。
5 工程量审核
应注意以下2点:
(1) 口径必须一致 。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 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工程细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 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2) 计量单位必须一致 。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 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6 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
注意审查工程结算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代换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应该套用哪一个子目,有时可能产生很大争议,特别是对一些模棱两可的子目单价,施工单位常用的办法是就高不就低地选套子目单价。
在工程结算中,同类工程量套入基价高或基价低的定额子目的现象时有发生,审核时:
一要 注意看定额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二要 注意看各章节定额的编制说明,熟悉定额中同类工程的子目套用的界限。
7 取费及执行文件的审核
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定额及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规定,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都要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多支多付。 应注意以下7个方面:
(1)费用定额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
(2)取费标准的取定与地区分类及工程类别是否相符;
(3)取费基数是否正确;
(4)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中的费用,是否放在了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
(5)有否不该收取的费率照收;
(6)其他费用的计列是否有漏项;
(7)结算中是否正确地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调整文件规定收费。
8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间控制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20天 。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30天 。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45天 。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60天 。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 15天内 汇总,送发包人后 30天内 审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