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工地试验室检测操作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名侦探小五郎
2020年08月19日 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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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表观特征




(一)水泥检测

1、抗压试验时水泥试件中心与夹具压板受压中心允许偏差超标。

2、盛水容器未润湿,搅拌锅擦拭过干或过湿,加水量偏离规范要求。
3、试模涂油过多或过少,过多引起试模表面产生气泡,过少则产生粘模。
4、试模变形或安装不密,易漏浆。

5、未按规定每月对叶片与锅壁的最近间隙进行测量监控,导致胶砂试样搅拌不均匀,使组内检测结果波动大。

6、强度试件成型时,刮平手法不规范,对已成型试件扰动大,易引起试件出现裂纹或其他缺陷。
7、胶砂强度试件制作时加料不匀,导致试件成型不均,组内检测结果波动大。

8、凝结时间测试时装料过多或过少,过多导致试样拍打不密,凝结时间偏长。

9、维卡仪的试杆滑动不够顺滑,导致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偏大,凝结时间偏短。
10、水泥密度测试用无水煤油未进行无水处理,导致水泥密度偏差大;水泥密度未进行平行试验。


(二)砂石料检测

1、表观密度检测时,没有对加水静置最后2小时起直至试验结束的温差进行测量控制,影响检测结果。
2、筛分试验时,筛出量未达到小于试样总量的0.1%时即停止筛分。
3、筛分、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检测等没有按规定进行两个样两次的平行试验。
4、对试样烘干至“恒重”,没有按规范操作,没有达到“恒重”状态。
5、砂、石容重测定结果未根据容量筒校准结果进行修正。
6、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测浸泡时间不足或超时,结果受影响;倾倒浑浊液时过快,造成部分小于0.075mm砂粒流失,导致含泥量结果偏大。


(三)砼抗压试验

1、检测前未进行试块外观尺寸、垂直度、平整度的检查,剔除偏差超标试块;

试块从养护室取出后未及时试验,检测前表面未能按规定保持潮湿。

2、抗压试验时,速率控制存在为了获得较高或较低结果而有意加快或放慢速率的情况。
3、试验只进行到压力值达到强度指标即停,未按规定压至破坏,得出最终的抗压强度值。
4、试块规定龄期和试验时间没有按规定控制,部分试块试验时已超规定龄期。
5、一组试块未全部进行试验,只压1~2块,或同一天同一强度等级仅压一组,其余的参照已检测数据进行推算。


(四)金属拉伸试验

1、未打印变形—拉伸曲线,以屈服阶段仪表数显或度盘显示的最低值作为下屈服强度值,下屈服点判断不准确。
2、钢筋未打标点,以试验机横梁的位移来估算断后伸长率。

3、伸长率判断不规范,断后的两部分未能紧密拼接即测量。

4、弯曲试验的弯曲角度不足。

5、钢筋母材只进行拉伸试验,未进行弯曲试验。
6、同规格钢筋、多批次同时进场时,仅对部分样品进行试验。
7、小规格钢筋,如(HPB6.5mm、HPB8mm、HRB6.5mm等),采用过大量程的设备进行拉伸试验,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8、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未经外观检查合格,即进行拉力测试。


(五)土工试验

1、击实试验未做满5个试样的试验,往往仅做3个,其他2个根据3个已得数据推算;击实试验闷土时间不足,土未浸润,导致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压实度结果偏差。
2、在表面粗糙度较大地面采用灌砂法测试压实度时,未对粗糙表面进行校正,导致压实度结果偏小;量砂湿度发生变化或砂中混有杂物未重新烘干、过筛、测试密度后再使用。
3、水泥稳定土无侧限抗压试件成型和试验个数少于标准要求。

4、稳定土配合比设计未按规定进行两次平行击实,而仅进行一次。
5、对试样烘干至“恒重”没有按规范操作,没有达到“恒重”状态。


(六)砼配合比试验

1、配合比试验完全根据经验进行,未进行必要的计算和规范的验证。
2、仅开展1~2个水胶比的试拌和试件的成型、抗压试验,未能采用多个水胶比进行试验,建立强度与水胶比关系曲线以求得与配制强度对应或最接近的水胶比值,造成配合比取用的水胶比不尽合理,强度盈余过大或不足等情况。
3、未能及时统计工程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用以准确进行配合比设计和工程的砼施工水平控制。
4、在原材料质量波动大的情况下,配合比未能及时重新设计或适时调整。
5、搅拌时间不足,导致试料拌制不均匀。
6、试件成型过振、离析或振捣不足,气泡多。
7、坍落度测试拌料不均匀,插捣次数不符合要求,测试总时间和提筒时间不满足规范要求。
8、搅拌机未洗罐。
9、凝结时间测试往往仅测试到初凝,终凝时间以初凝时间估算。
10、配合比试验时的砂石料的含水率不符要求,偏干或偏湿。
11、未进行砼拌合物氯离子含量测试。
 


(七)砼拌制施工质量的试验检测控制

1、砂、石含水率的检测频率不足、不及时,往往仅在开始拌制施工时测定一次,就一直沿用,没有根据环境条件变化按规定重测调整。

2、调整坍落度的方法不当,在坍落度偏小时往往任意加水调整。
3、配合比未根据含水率、坍落度、气候、输送距离等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4、搅拌站的计量系统未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核查,计量偏差大。
5、搅拌机计量系统在检定有效期间,未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校验复核,发生失准情况未能及时发现。
6、未严格按砼配料单配料,实际配比配料情况与配合比设计不符。




第二部分:产生原因




(一)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满足岗位需求,不能保证各类试验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无法保证试验的质量。
(二)试验室仪器设备较差或不齐备,一些试验或部分参数无法进行,一些试验难以保证质量。
(三)检测人员的质量、标准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作风不够严谨,试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任意简化操作规程和检测参数。
(四)缺少检测核查人员,不能做到检测全过程跟踪核查,仅在检测记录、报告上进行书面校对,检测过程中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改正。
(五)母体机构试验检测能力差,不能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或管理水平低,对工地试验室没有制度性的基础管理和必要的常规培训。




第三部分:工程危害



(一)不按规定和规程进行试验操作,会造成试验数据和结论的不可靠、不准确或错误。
(二)检测数据不准确、错误或缺少,会误导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造成工程质量评判错误,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第四部分:防治措施




(一)配备符合岗位技术和业务要求、受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的检测人员,保障工地试验室的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
(二)母体机构应承担起工地试验室人员的组织配备责任,摒弃工地试验室人员可放低要求的不正确思想。对派往工地试验室的人员宜先行培训学习,使其掌握工程检测项目的基本操作。
(三)工地试验室应建立针对本工程试验室人员的内部培训学习计划,及时学习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引导检测人员认真解读和掌握规范要求,认清不规范、不符合规程的操作的危害,提高增强质量意识。
(四)工地试验室应建立检测过程的质量制度,在试验前,针对操作问题多发环节,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讨论制定操作流程,并对重要的试验项目安排专人监督操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设备的配备和环境条件的设置应确保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并应适宜和便于规范操作,减少由于设备和环境造成的试验误差或错误。




第五部分:管理要点



(一)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检测人员;母体机构应承担工地试验室人员的岗前培训。
 (二)工地试验室应开展针对工程的检测业务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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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08: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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