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厂于2019年9月18日完成了于都三福红砖厂坪岭分厂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现将于都三福红砖厂坪岭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厂于2019年9月18日完成了于都三福红砖厂坪岭分厂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现将于都三福红砖厂坪岭分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