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营改增培训课件
本帖最后由 广州建软科技 于 2016-11-12 09:38 编辑 2016年8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以交办水〔2016〕100号文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水运工程建设相关计价依据进行调整,以满足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需要。为帮助从事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人员充分理解、掌握《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以下简称《调整办法》)的主要内容,满足水运工程建设各方造价管理需求,我站已编制完成了有关宣贯教材,做好了宣贯培训的准备工作。经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同意,我站拟定于2016年8月至9月组织开展《调整办法》的宣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