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最新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 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 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 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 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招标信息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
新手求助高层防火规范问题?
本帖最后由 yeshenguo07 于 2013-10-10 20:26 编辑 高规(2005):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问题1:楼梯间户门,应该是乙级,还是甲级? 问题2:这个窗间
关于《高层…防火规范》2005版的一个问题
望大家帮忙解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95(2005版)的一条条文解释:第9.1.2:三、在执行中,有不少设计人员……做了修改:第一,……第二,切换部位是指各自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如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的配电箱处切换;又如消防电梯应在电梯机房配电箱处切换,等等。 小弟我最近做了个项目,地下室水泵房里面各有一用一备的喷淋泵(45KW)和消火栓泵(30KW),我就在水泵房处出了这块的动力双切配电箱进行配电。可是图审中心的回复意见却要求从该配电箱处双切不合规范,还要再出到各个泵的控制箱。而本人的意图就是把该箱作为末端控制(里面还带了一些就近的消防负荷,这些图审倒没抠,就抠了我泵的末端切换问题)。 请各位大虾大姐指点迷津:水泵的末端切换到底是不是还要从配电箱出个专门给水泵的双切箱,我的做法是否合理?可以通过qq和本人联系:225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