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鉴 成都为“地铁”立法
邀18部门论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 15日发生的杭州地铁施工现场塌陷事故,给全国地铁在建工程敲响了警钟。日前,成都市法制办召集市规划、建设、国土等18家行政主管部门和成都地铁公司,举行《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立法协调论证会。 尽管成都已迅速对地铁在建工程开展了全线大检查,并对各项目、工点安全状况进行了总体评估。但接下来的政府大规模基建投资,急需通过建章立制来避免重大工程变更和投资失控。为此,成都市法制办专门召集18家相关部门,为《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征集意见。据成都市法制办透露,会上各部门围绕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问题,现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据悉,本次会议讨论稿已是第六次修改稿。此次立法协调论证会后,有关部门对将规定作进一步完善,并报成都市政府审核。
有关地铁轻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城市轨道交通不仅在城市客运交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而且对于引导城市规划建设,促进土地开发利用,带动房地产经济发展,其优势显著。然而,轨道交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尤其是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影响,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对于地面或高架线路,噪声对环境影响最为突出;而对于地下线路,其振动影响是首要的环境问题。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中,声环境影响评价和振动环境影响评价通常作为评价重点被列为专题,它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针对声环境影响和振动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开展声环境影响和振动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特别需要注意。 1、环境保护目标的充分性 对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应从敏感保护目标的类型、功能、时间、区域、分布及特点等方面,做到内容全面、调查充分。 1)类型 教学单位、医疗单位、重要科研单位、幼儿园、疗养院、养老院、居民住宅,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性建筑均视为环境保护目标。 2)
深圳地铁 2 号线制动电阻设置浅析
深圳地铁 2 号线分首期工程和东延线工程(建设年限相差仅半年)均为地下线,拟采用 a 型车 6辆编组、4m2t。地铁列车的每辆动车均具有独立的牵引/制动系统,根据国内外建设及运营经验,地铁再生制动产生的反馈能量一般为牵引能量的20%及以上,这些再生能量除了按一定比例被其他相邻列车吸收利用外,剩余部分将主要被车载吸收电阻以发热的方式消耗掉,其结果是加速隧道的温升。另外,车载制动电阻均分散安装在各动车底板下,功率越大占据空间越多,使得动车底板空间越拥挤,加之制动电阻发热对动车底板的不断烘烤,列车运行安全隐患越大。因此在工程建设初期,分析论证其制动电阻的设置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1 制动电阻设置方案 制动电阻吸收装置的工作原理是采用多相igbt 斩波器和吸收电阻配合的恒压吸收方式,根据再生制动时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状态调节斩波器导通比,从而改变吸收功率,将直流电压保持在某一设定范围,使制动能量消耗在吸收电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