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问题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99中对 混凝土试块 的留置有如下规定 : 5.7.10 混凝土抗压、抗渗试件应在灌注地点制作,同一配合比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试件: 1)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一组; 2)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长)的底板、中边墙及顶板,车站主体各留置4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结构各留置2组; 3)混凝土柱结构,每灌注10根留置一组,一次灌注不足10根者,也应留置一组; 4)如需要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其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2抗渗压力试件: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车站留置2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各留置一组。 9.2.17 防水混凝土试件留置的组数,同一配合比时每100m3和500m3(不足者也按100m3和500m3计)应分别做两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试件,其中一组在同条件下养护,另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请问地铁工程混凝土试块如何留置,抗渗试块同条件养护有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