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光源在商业照明应用中的优势
LED作为一种光源已经存在很久了,但是在大规模的商业应用中却难得一见,从1907年发光二极管的发明到1995年蓝光LED的成功开发,半导体 照明经历了曲折的历程。其中包括蓝光LED研发过程中碳化矽与氮化镓阵营之争,LED经过前期发展中的技术积累,现在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光线的稳定性: 如果灯光仅能保证亮度,却存在频闪、光线不够稳定,那么这样的灯具是不理想的。当频闪超过一定范围时,会产生视觉疲劳,而长期的视觉疲劳会对人的视觉系统造成损伤,并有头痛等副作用。在电脑日益普及的今天,许多人电感镇流器荧光灯下使用电脑,通常电感镇流器荧光灯的频闪和显示器的频闪重叠,形成光共振,对人的视觉损伤更大。欧洲电工委员会在1997年就禁止了在有电脑荧光屏的办公室使用电缆镇流器荧光灯,以保护电脑使用人员的健康,我国目前尚未有相关法规要求。LED
关于应急照明光源和开关的疑问
请教几个关于高层住宅公共部位照明/应急照明的问题:1、根据我以前所做的工程,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审图意见:公共部位的照明采用应采用高效光源,且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则照明灯具要采用节能灯;开关要采用节能控制开关。a、实际,使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节能灯会导致频繁通断而易损坏光源,不使用节能自熄开关又不满足规范要求;b、若根据《照明设计规范GB50054-2004》P9第3.2.4条第3款、第4款,和2009年江苏省电气疑难问题答复三(6)条:楼梯间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时,可采用白炽灯,又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10.1.4条住宅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请问再做住宅工程,该如何执行?2、如果住宅是高层,则需在公共部位设置应急照明,此时根据《2011年江苏省电气审查技术问答》P44第4题的意见,需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a、住宅的楼梯间、前室等场所的面积一般都不大,若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是否有增加投资成本、浪费灯具的嫌疑?比如楼梯间,一般都是只设一个应急照明灯就可以满足
照明回路不宜超过25光源的问题
GB50034-2004 7.2.7 “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关于这个问题,我想问下这里的光源指的是灯管数还是灯具数量,我设计的时候是按不超过25个灯具数量,但是被审图的开过,说超过了25个光源。我请问大家是这么理解这一条的。。如果是按灯管数来算的话,根据GB50034-2004 7.4.5条 “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量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那要根据这条的话,如果一个房间仅布置一盏双管荧光灯的话也要用2个开关。那控制起来不就做复杂了。。。 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LED光源如何进入通用照明市场
对于传统照明应用市场,LED光源无法逃避现有的销售渠道。因为不论你是什么样的新型光源,只要目标客户是一样的,产品从制造商到用户所经过的流程就应该是相同的。人们目前考虑最多的是,如何替代现有光源,包括白炽灯、杯灯、紧凑型荧光灯和线形荧光灯等,而这些光源的销售渠道已经形成和固定。所以要替代这些光源的LED灯也必然要经过这些现有的销售渠道。这些渠道的销售驱动力主要取决与价格、信誉和服务。各种照明光源的市场渠道可能有所不同,就拿室内照明产品的销售来说,日用损耗类的产品,如节能灯、灯杯、灯泡、电筒等,其显性渠道包括专业照明市场、建材超市、消费类超市、便利店、五金店、网络直销等,而隐性渠道则是物业管理公司(家居类及商业类)、市政公司等;对于家居照明的产品,如吸顶灯、壁灯、台灯、落地灯、厨卫灯、儿童灯、镜前灯、小功率局部照明产品(筒灯、射灯、格栅射灯)等,其显性渠道包括专业市场、建材超市、家电超市、家具卖场网络直销,而隐性渠道则是家装公司、团购(现场推介会、网络团购)、电工(安装公司及装修队)等;商业照明产品,如筒灯、射灯、格栅灯盘、金卤灯等,其显性渠道包括专业市场,而隐性渠道有家装公司、工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