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已于 2004 年 11月5日 经第 24 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5 年 1月1日起 施行。部长 张春贤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为保证交通行政许可依法实施,维护交通行政许可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规范交通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规定的程序。 本规定所称交通行政许可,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的设定,由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实施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 第三条 交通行政许可由下列机关实施:(一)交通部、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