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2005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6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 5.0.6、 5.0.7、 6.2.7、 6.5.1、 7.1.3、 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6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5~199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