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中通风系统的设计
通风工程是送风、排风、除尘以及排烟系统工程的统称。一、通风系统设计问题1.1 气流组织:通风工程气流组织的基本原则是排风口应尽量靠近有害物源或散热设备,送风口应尽量靠近操作地点或人员经常停留处。1.2 系统阻力:通风管道是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风管道系统设计的目的,是要合理地组织空气流动,在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通风管道系统设计的目的,是要合理地组织空气流动,在保证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风管的结构、布置和尺寸,使系统的初投资和运行费用综合最低。从理论上说,在送、排风管进入土建竖井处设与不设层流板其阻力系数相差可达10倍,从某工程实际检测中发现,同样型号的的风机近似的风管和风口,用作送风时风量为9780m3/h,用作排风时风量为6560m3/h,差距达成22.7%。风口选用偏小也是系统阻力增大,风量下降的一个因素。1.3 风机选型:根据风机的特性曲线可以看出,风机可以在各种不同的风量下工作,风机在特性曲线的某一工作点上,风机的风压与系统中的压力得到平衡,就确定了系统的风量。1.4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前 言 本标准第5.1、5.2、5.3、5.4、6.2.5、6.3.1、6.3.2、7.1.5、7.1.6、7.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规范替代DB11/485-2007,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调整了标准名称与结构: ——在卫生指标限值要求方面,调整了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和空气中二氧化碳的限值卫生要求; ——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范围进行了修订,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扩大到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删除了“敏感区、视觉清洁和积尘量”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方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业清洗工作,其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可参照执行。3 术语与定义3.1 空气处理机组 输送、净化和调节空气状态(冷、热、湿)的设备及组件。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它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的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处理。3.3 专用清洗设备 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的总称。3.4 机械清洗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