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
什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这个一般按当地人防办的文件规定来设计。比如,北京民防部门就有详细的文件规定和公开的办事流程。 北京项目按《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的规定,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1、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2、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相应人防工程规划来确定。 3、属于“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等另行研究确定;一般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另外,如建设单位经过经济分析等不打算配建人防,可以“申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经过审批后,交易地建设费。
请教:关于住宅楼项目人防给排水的问题
最近在做一个住宅项目,带人防,小弟请教大家两个问题:1. 关于二等人员掩蔽所是否一定要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2009版技术措施的P13页及P33页均提到了“二等人员掩蔽所若平时未设置集水池则展示可不设”,而P128页,给人防给排水部分,第5.3.6条则提到“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未设置生活污水集水池则在干厕房间内设供战时使用的集水池”。看了这3条后,有点疑惑。首先,人防清洁区域设置生活集水池接纳的是哪里排放的污水?如果是一等人员掩蔽所或二等人员掩蔽所,则按规范可设置干厕(或便桶),干厕或便桶内的生活污水个人认为是不进入生活污水集水池内的。此时,生活污水集水池仅仅是接纳排放的生活废水(若地漏等排放的废水)。若此,生活污水集水池的有效容积是否应该不计算掩蔽人员生活饮用水那部分产生的水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