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问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化功能的需要,单体建筑的面积越来越大,建筑高度越来越高,聚集的人员越来越多,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危险性越来越大,这与建筑物内有无良好的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系统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良好的应急照明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是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和及时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与降低人民财产的损失。所谓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在非常状态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照度及控制要求均有不同。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属于消防电源,均需按建筑物等级标准采用相应等级的要求供电。在进行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时,设计人员都遵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集中蓄电池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