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节水改造,如何选择节水器具
提到节水和使用节水器,不少人担心会降低用水体验。其实,只要产品选择得当,并按照厂家说明书安装使用,完全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用水的前提下高效节水。比如: 绵竹百姓浴室:半个月收回投资 绵竹百姓浴室是针对地震后居住在板房里的群众开设的一家公共浴室。2008年10月底开始运行,平均每天接纳150人次洗浴,周六、周日达200人以上。未安装节水器前每天消耗55℃热水15吨,到周六、周日耗热水20吨以上。由于每吨热水成本18元,每天热水成本高达270元,浴室每人次收费仅3元,成本压力很大。为控制成本,经查找选择了其昌空气膨化淋浴节水器。在安装中,出现了部分莲蓬头流量非常小,节水器进气孔出水的情况。
建设部:建设单位用不节水器具最高罚50万
即2006年1月18日起,使用不节水器具的建设单位最高可罚50万元。昨天,建设部转发本市《关于严格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 根据通知,本市新的建筑工程禁止设计、采购、使用不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以下简称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用水器具包括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4类。 通知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这4类用水器具时,若违反节水标准,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使用非节水器具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监理单位若对不节水器具按照合格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通知要求本市在今年6月底前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上述4类用水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