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托儿所、幼儿园应做好哪些消防管理工作?
对托儿所、幼儿园应做好哪些消防管理工作? (1)托儿所、幼儿园为多层楼房时。应将年龄较大的儿童安置在楼上,以利于疏散。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托儿所幼儿园、对使用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液化气的性质,懂得安全操作技术,并能正确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气事故。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要将阀门关严。 (3)老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要保管好,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并应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4)托儿所、幼儿园应和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制订应急方案。包括:疏散、灭火等,使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保持定期进行演练。 (5)托儿所、幼儿园应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保养。规模较大的托儿所、幼儿园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概括新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设计要求
1.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按小型:1-4班;中型:5-9班;大型:10-12班。 2.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3.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应注意: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应设独立出入口,采取隔离措施。 4.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各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且宜采取分隔措施;全园共用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m2;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并宜采用软质地坪;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器具、沙坑、30m跑道、洗手池等,宜设水深不超过0.30m的戏水池;游戏器具下面及周围应设软质铺装;室外活动场地应有1/2以上的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5.托儿所、幼儿园场地内宜设置集中绿化用地,且绿地率不应小于30%。 6.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7.托儿所、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托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