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频率问题的汇总!
2016年11月1日,《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开始实施,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同时废止。由于前后相差几十年,新规的改动也比较大。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实施过程中,这样那样的疑惑就出来了,网上呢,也是众说纷纭。小编本次就来大体捋一下!一、幼儿园基地选择要求? 3.1.2条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 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 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 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二、托儿所、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