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友行动起来,不管如何——公务员不可以欺骗纳税人
昨天电话联系考试院,保证今天一定出成绩,现在电话过去,改成下周出成绩,再电话过去,直接不接电话,我不想再过一个等待的周末了,我觉得我们水界同胞们一定要团结起来当面和考试院交涉,所以我发起大家一起去考试院当面交流,初步定在3点前在考试院门口(瑞金南路438号 )汇合,我作为发起人,一定到场,建议到时大家把手机都带上,该拍照的拍照,该录音的录音,有摄像机的带上最好,事情不搞大点,就没动静。因为QQ已不能建群号,若有人可以建群号,建议提供下,有意愿去现场的都可以加入——公务员拖拉我们可以沉默,但欺骗我们却不能忍受。群号已有水友提供:群号177387710,大家一起出谋划策,如何给他们施压[ 本帖最后由 chinaaqua001 于 2013-1-11 12:58 编辑 ]
咨询一下关于“小规模建筑”的消防设计?
《建规》8.3.1条规定了需要设室内消火栓的场所。同时《建规》8.3.3条提出宜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要求。比如一间两层的美容院,每层面积约275平方,请问:对于小于该建筑规模的建筑如何做消防设计?1、不做室内消火栓系统。2、如果要做消火栓系统,就按符合规模的的建筑来设置。DN100的主管,每层做两个DN65栓。3、按《建规》8.3.3条:主管DN25,每层设DN25的管道,接出消防软管卷盘。(顺便问一下,“轻便消防水龙”具体是怎么样的?)4、按《建规》8.3.3条:主管还是DN100,支管DN65。只是在接出时,仅接出消防软管卷盘。而不接出DN65的栓口。这三个方案那个可行?(符合规范)[ 本帖最后由 chayang2008 于 2009-8-12 12: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