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规划研究进展与展望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广泛开展的绿道规划运动[1],对改善城市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与资源、提供游憩空间等发挥了极大作用。然而文献检索发现,国内针对绿道规划方面的研究仍然偏少,仅有刘滨谊等[2]、贾俊等[3]分别对美国及英国所开展的绿道研究进行了报道。因此,有必要对国际绿道规划成果进行总结,这对推动绿道规划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大有裨益。 1绿道规划思想起源 西方国家绿道规划思想开始于16世纪[4],然而在中国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00多年的周代[5]。从世界四大文明发祥地的诞生与发展可见,人类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同流域发展结下不解之缘。以古老的中华民族文化为例,早在夏代(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年),禹进行治水,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形成了古代城镇沿河流布局建设的思想。此时的河流主要承担方便生产生活、提供交通运输的作用。进入周代(公元前1046-公元前221年),在城市布局与筑城思想方面,已能采取顺应自然条件,充分利用山体、自然河道建造城墙与城壕[6],并且颁布了沿城壕外围必须植树造林的第一部法律[5]。到春秋战
如何编制好城镇消防规划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