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空气净化技术:为了给特定的应用选择最合适型号的有机处理系统,必须知道以下的:• 有机的排放流量• 有机的排气温度• 有机污染物质浓度水平• 有机污染物质的类型• 微粒散发的水平• 需要达到的污染物控制水平一般来说,您可以基于上述的原则选择适合您的处理系统。的排放流量如果待处理的流量是在 5,000 Nm 3 /h 以下,蓄热式系统(RTO)大体来说是不适用的。这是因为与热式焚烧系统来比较,蓄热式氧化器(RTO)的高成本大体上是不足以抵消它在节省燃料和电力消耗所带来好处。流量大于50,000 Nm 3 /h 时,热热力焚烧系统有严重的经济缺点,这是因为他们会产生非常高的燃料费用。然而,如果工艺需要大量的热能时,二级的热锅炉可以用来抵消高昂的燃料费用,另一个例外是每年很少运作,需处理大流量废气的应急系统。有机废气的排气温度如果待处理有机废气的温度在大约 300℃以上时,是不适合采用蓄热式系统(RTO)的,这是因为高温的待处理有机废气会大大降低换向阀的可靠性和寿命; 另外,在这样高的
涂装废气处理设备使用方法
涂装是指对金属和非金属表面覆盖保护层或装饰层,是产品表面保护和装饰采用的最基本的技术手段。涂装工艺可以简单归纳为:前处理→喷涂→干燥或固化。前处理一般包括除油、除锈、钝化(磷化)工艺。针对不同的涂层及对抗腐蚀的要求,除油、除锈、磷化等处理方法要视工件原材料的状况来选择。在前处理除锈工艺中,喷砂、抛丸或打磨工艺,也在不同行业的不同部门按需择用。随着涂装技术的飞速发展,涂装自动化生产有了明显的进步,静电喷涂、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技术得到了应用推广。但是,目前涂装所采用的还都是属于有机溶剂型涂料。根据涂装生产工艺,涂装废气主要来自于前处理、喷涂、干燥过程,所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或酸雾,喷漆时产生的漆雾和有机溶剂,干燥挥发时产生的有机溶剂。漆雾主要来自于空气喷涂作业中溶剂型涂料飞散的部分,其成分与所使用的涂料一致。有机溶剂主要来自于涂料使用过程中的溶剂、稀释剂,绝大部分属挥发性排放,其主要的污染物为二甲苯、苯、甲苯等。涂装中排放的有害废气主要集中在喷漆生产线上,其中喷漆室、晾干室、烘干室是废气的主要发生源。2.涂装废气处理措施涂装废气
涂装废气处理方法选择技巧
选择有机的处理方法,总体上应考虑以下因素:有机污染物的类型及其浓度、有机的排气温度和排放流量、颗粒物含量以及需要达到的污染物控制水平。 1喷漆常温的处理 来自喷漆室、晾置室、调漆间和面漆污水处理间的废气为低浓度、大流量的常温废气,污染物的主要组成为芳香烃、醇醚类和酯类有机溶剂。对照GB16297《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这些废气的浓度一般在排放限值以内,为应对标准中的排放速率要求,多数汽车厂采取高空排放的办法。这种办法虽然可以满足目前的排放标准,但废气实质上是未经处理稀释排放,一条大型的车身涂装线每年排放的气体污染物总量可能高达数百吨,对大气造成的危害非常严重。 为从根本上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可以联合利用几种废气处理方法进行处理,但大风量的废气处理成本很高。目前,国外较为成熟的方法是,先将浓缩(用吸附-脱附转轮将总量浓缩15倍左右),以减少需处理的总量,再采用破坏性方法对浓缩的废气进行处理。国内也有类似的方法,先采用吸附法(活性碳或沸石作吸附剂)对低浓度、常温喷漆废气进行吸附,用高
废气处理中废气收集系统的设计!
一、喷漆废气的收集: 1.在封闭喷漆间很大,实际喷漆的作业面很小的情况下,能否不用全面通风而是采用局部通风,合理布置集气罩以减小处理风量? 2.喷漆废气是否可以把集气罩布置在上部,控制风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用0.5m/s,能否把漆雾颗粒收集上来? 3.人工喷漆时,水帘式或者干式过滤柜等预处理设备能否布置在车间侧面,考虑到人员不穿防护器具,部分操作要在作业面跟设备之间的,这不符合规范要求,但是见到好多项目都是这么布置的;如果人员全套防护器具 是否就可以这样布置? 4.稀释剂和油漆(VOCs)使用量很小的时候,在不使用设备且合理控制废气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达到排放标准,包括总量和浓度,这种情况能否这样操作? 5.采用全面通风时,换气次数采用计算方式时如何确定:计算爆炸极限+考虑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一定的废气
实验室建设废气处理系统设计
实验室建设时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通风、防火、环保、节能等标准与规范,包括:《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2002)、《简明通风设计手册》(GB50194-2002)、《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9-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