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相关知识:住宅配套设施要素
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l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4)市政公用设施。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
作为甲方,对如下问题,有看法的能说说么?长春市发改委就长春市收取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明确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5-8-23 阅读:38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日长春市发改委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长春市收取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的函》(吉发改价格函字[2004]95号),并就此函中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给予了明确: 一、供电配套设施工程收费统一执行省定标准。全电缆工程每平方米120元,其中直接工程费每平方米80元,电网改造费每平方米40元;架空线配电工程每平方米100元,其中直接工程费每平方米60元,电网改造费每平方米40元。 二、供电容量基本配置标准。供电配套设施工程费按每平方米建设面积收取,计费面积以项目批准的建筑面积为准(包括住宅小区内公建设施)。居民住宅每户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按4KW配置;100平方米及以上至150平方米的,按6KW配置;15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8?10KW配置。小区
《中国住宅设施》杂志征稿
《中国住宅设施》征稿通知期刊简介(刊号CN11-5143/TU,邮发代号82-276)《中国住宅设施》杂志是由建设部主管,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主办,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承办的建筑类专业性科技期刊。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审定,2003年被批准为“中央级” 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国际知名建筑大师吴良镛院士为本刊题写了刊名。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干峙及其他四位院士为本刊顾问。本刊透析中国住宅设施现状,报道中国住宅设施走向。解读最新政策法规,发布市场行业信息;发表权威专家论断,展示前沿先进技术;探求房产发展之道,介绍住宅时尚设计;解析示范工程实例,推广技术集成方案;传播企业经营理念,打造行业知名品牌;链接开发设计产品供应,引导住宅设施完美结合。征集稿件内容范围 本刊读者对象为全国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设计院所、大专院校、装饰装修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住宅设施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士,内容包括房地产研究、建筑设计、住宅厨卫技术、水务技术、建筑节能、电气技术、建筑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