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求解
小型水利公益设施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国家水利投入的不断增多,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但是,由于管理主体缺位、重建轻管、效益衰减等问题,这些农村小型公益设施不仅处在大量荒废状态,且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最近,笔者就此调查了四川省泸州市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并就目前管理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维修养护提出对策建议。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种类多,管理形式多样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种类很多,包括小型水库、山坪塘、小型泵站、渠道、蓄水窖、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等。据2011年水利普查显示,泸州市有水利工程350683处,其中小型水库483座,设计日供水能力20至1000立方米的农村供水工程509处,20立方米以下的农村供水工程311381处;小水电站298座、水闸23座、泵站685座、堤防工程71处、塘坝23499处、窖池13704处。小型水利公益设施的管理,国家有明确规定。目前,泸州市小型水利工程主要有五种管理形式。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如该市古蔺县水务局对3000人以上的集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1、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是推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它能够通过有效的水利设施,提升农业的抗灾能力,能够有效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更能够在保证水源充裕的情况下,实现粮食产量综合性提升。当农村的农业产量增加之后,就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所以,在水利设施建设有效调节农田水流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一系列的经济效益,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自然灾害,因此,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关乎于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我国面临着人口较多、耕地较少的情况,又由于我国的水资源分布也不平衡,所以,就有着国家粮食短缺的挑战。农业是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水是稳定农业发展的根本,正源于水资源对农业的重要影响,就需要能够有效进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利用现代化的灌水方法,实现水利工程的技术性改造,从而将水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农作物水资源的良好供给,进而实效农作物的产量保证,实现国家粮食生
水利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浅析
科技信息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利基础建设政策倾斜,防洪、农建、人饮、水保等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规模大、投资多,对建设单位的建设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进度、资金拨付、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全面推广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越来越得到重视,成为规范建设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的必然选择。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已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项目的主要合同,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设主管机关、相应的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施工合同作为约束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