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防雷规范2010版条文疑问,请专家解答
在新版防雷规范中,第4.2.4条13 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埋地金属管道,当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设有绝缘段时,应在绝缘段处跨接符合下列要求的电压开关型电涌保护器或隔离放电间隙:1)选用Ⅰ级试验的密封型电涌保护器。2)电涌保护器能承受的冲击电流按式(4.2.4-6)计算,取m=1。3)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绝缘段的耐冲击电压水平,无法确定时,应取其等于或大于1.5kV和等于或小于2.5kV。4)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埋地金属管道在进入建筑物处的防雷等电位连接,应在绝缘段之后管道进入室内处进行,可将电涌保护器的上端头接到等电位连接带。请问第4)条中,“可将电涌保护器的上端头接到等电位连接带”这个怎么理解?为什么需要这么做?好处在哪里?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0正式版
软件简介: 现批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57-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3、 3.0.4、 4.1.1、 4.1.2、 4.2. 1(2、3)、 4.2.3(1、2)、 4.2.4(8)、4.3.3、4.3.5(6)、4.3.8(4、5)、4.4.3、4.5.8、6.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名:20111131320329185501.zip 文件大小:5813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