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防雷类别的确定
办公建筑在JGJ 67-2006规范中防雷类别的确定根据《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2007年5月1日执行) 7.3.7条要求, 办公建筑的防雷分类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二章的要求有一定区别。《办规》7.3.7条要求为“办公建筑的防雷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1二类防雷建筑物:1)一类办公建筑;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O.3次/a的二类办公建筑。2 三类防雷建筑物:1)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0.06次/a的二类办公建筑;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三类办公建筑。”从条文可知:1、一类办公建筑均应按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二类办公建筑;小于0.012次/a的二类办公建筑在《办规》中没有提及。3、大于O.3次/a的三类办公
建筑防火规范5.3.8条的疑问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请问各位前辈什么是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应该是公寓宿舍,通廊式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对于第2条房间位于走道尽端...可设一个门。有一个疑问,位于袋形走道上的房间如符合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是否也可以设一个门?毕竟走道尽端也有可能是在袋形走道上,尽端的房间都可以,袋形走道上的其他房间可以设一个门吗?第3条是否只能适合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想想娱乐场所一般人都比较多,人多都可以设一个门,如果建筑面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