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手臂被砍 江苏全境封杀中建五局 --------------------------------------------------------------------------------发布时间:2008-01-22 03:45:24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溧水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昨天,南京市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市建工局有关负责人宣布,此事件当事方——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将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此外,记者获悉,江苏省建设厅也将对中建五局恶劣行为进行处罚,而受害人王超断臂虽已接上,但仍没有度过危险期,手臂是否成活尚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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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2 03:45:24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溧水一民工因讨薪被工程发包方雇佣人员砍断左手小臂。昨天,南京市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市建工局有关负责人宣布,此事件当事方——中建五局从此被清除出南京建筑市场,将永远不可能在南京市场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此外,记者获悉,江苏省建设厅也将对中建五局恶劣行为进行处罚,而受害人王超断臂虽已接上,但仍没有度过危险期,手臂是否成活尚难确定。
最新进展:建设部门严查中建五局所有违规行为
1月16日上午,南京溧水中建五局工地,多次为手下工人讨薪未果的带工头何成波在工地干活时,被一群手持砍刀等凶器的人连砍两刀后,架到了工地附近的项目部。听说何成波被人用砍刀架着到项目部去了,另一带工头王超立即与另一打工者何林赶去项目部打探情况,结果也遭到拿着大刀的那伙人的追砍,其中一名男子对着王超半抬在胸前的左手,挥起一刀砍下去,将王超左小臂砍断。
南京市建工局葛处长告诉记者,对于中建五局的处罚目前已经很明确,中建五局今后将不得在宁接活,同时他们已经要求溧水建设局从昨天开始严查中建五局在工程招标、分包以及用工上有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将处以项目总工程款的3%的罚款,同时对其诚信度进行降分。
南京建工局局长贾德裕表示,从今天开始建工局将对全市建筑行业进行大检查,排查建筑行业存在的隐患。对存在问题的民工工资纠纷事件,如果经过协调不能解决的,一旦发生工资纠纷,南京市将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来代为发放民工工资。现在南京市已经拥有民工工资保障金2.47亿元,今年仅动用了很少的一部分。此外,记者获悉,江苏建设厅也将对中建五局恶劣行为进行处罚,不过目前结果还没有正式出来,据有关人士透露,除去在建的建筑工程,今后全省新招标的建筑工程,也将可能对“中建五局”这四个字关紧大门,即便是中建五局的其他分公司,也一律不允许在江苏承接建设工程。
中建五局民工工资25日前须发放到位
据了解,南京市建委、建工、劳动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到溧水会同当地部门展开调查,责成中建五局南京分公司支付了王超的医药费,并责成其在1月20日之前将涉及2000民工的1000万元工资款到账,并在1月25日之前将工资发放到位,以尽快将民工遣返回家。
另一方面,南京警方展开了对嫌疑人的追捕,目前,直接行凶者、中建五局雇佣人员李大勇(男,溧阳人)慑于巨大的压力,于1月20日向南京警方投案自首。经查,李大勇有前科劣迹,其曾在1993年因抢劫被判刑三年。此外,中建五局项目部和商务部经理都已经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其他几名在逃人员仍在紧张追捕中。
探访伤者:王超断臂已接但仍未度过危险期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四五四医院,看望躺在医院观察治疗的王超。王超看上去情绪还算稳定,精神状态却不太好。两个哥哥团坐在病房的一角,陪着弟弟一同度过这突如其来的灾难。看到记者的到来,王超只能用眼睛看着记者,似乎在述说着什么,他太虚弱了……
在王超的病床前,一盏医用大灯正照着手术后的左手。医生说,这个是用来舒经活血的,这样能帮助接上的手血液流通。王超的哥哥告诉记者,医生告诉他们,目前还不能确定弟弟的手是否能成活,至少还得等十多天后才能基本确定。四五四医院李主任告诉记者,王超是16日下午4点被送到医院的,目前断臂已经接上,从病情角度来看,王超还没有度过危险期,一般危险期为10天,现在刚刚过了5天。不过病人情绪比较稳定,他们最担心王超一旦受到刺激,会对治疗产生负面影响。
“王超是我们三个当中最小的一个,出事当天我们也在溧水,不过不在现场。”王超的二哥告诉记者,他和大哥来到溧水才一个多星期,弟弟就发生了这个事情。想想弟弟还有两岁的儿子和10岁的女儿要抚养,要是手接不好该怎么办啊。弟妹得知此事后,一进医院,就趴在病床上哭了,也不好怎么劝她。
权威声音:工程款没收齐不是拖欠工资理由
“拖欠民工工资和拖欠工程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就目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存在的一个普遍的认识误区,南京市建委邹建平主任在会上进行了重点说明。邹建平介绍,承包方经常会用工程款没到账为由,作为拖欠民工工资的理由,殊不知,这两个关系是依照完全不同的法律形成。民工是劳务公司介绍来的,和承包方形成用工关系,这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形成的关系是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即使发包方不遵守合同约定,不按期付款,承包方仍然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如果施工企业以工程款没到位为理由,拒绝向承包方支付用于发放给民工的工资,将受到严厉处罚。
如去年4月,南京对中城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等15家施工、建设单位做了全市通报批评,作为不良记录载入信用管理手册,在网上公布,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其参加工程投标等不同程度的严肃处理,对王万倾等25名项目经理或包工头采取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暂停其在全市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邹建平提醒广大民工兄弟,遇到委屈,一定要合法维权。目前,南京已经建立了民工权益告知牌制度,即南京各大工地要张贴包括政策法规、投诉渠道、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民工权益告知牌”,免费发放《民工维权手册》,帮助民工找到有效的维权途径。
据悉,截至目前,南京已发放民工劳动计酬手册24万余本,民工使用率达92.4%。只要民工拿着劳动计酬手册到劳动部门投诉,企业必须无条件按照手册上记载的劳动量支付工资报酬。此外,民工找工要通过合法的劳务公司,不要找私人包工头,以免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南京已经有300多家此类劳务公司,今后,南京市还将对劳务市场进行引导,发展更多的正规劳务公司,为民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