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府〔2018〕47号)等规定,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为加快我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深府〔2018〕47号)等规定,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2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23室,覃轲收,联系电话:0755-83788039(邮编51803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nke@szjs.gov.cn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应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