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水保、环保措施 1.6.1.1影响环境的因素有: 1)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气、粉尘、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区和生活区产生的泥水、粪便、垃圾、生活污水等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1.6.1.2施工中可能引起对环境的破坏有: 1)由于施工破坏原始地貌和现有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2)对河流和水源的污染; 3)对人体和施工区及其影响范围的生物的伤害; 4)对施工区农田等土地的污染;
1.6.1.1影响环境的因素有:
1)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气、粉尘、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区和生活区产生的泥水、粪便、垃圾、生活污水等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1.6.1.2施工中可能引起对环境的破坏有:
1)由于施工破坏原始地貌和现有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2)对河流和水源的污染;
3)对人体和施工区及其影响范围的生物的伤害;
4)对施工区农田等土地的污染;
1.6.1.2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环境保护
项目部成立水保、环保专管机构。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主管,环境保护组织具体实施,专门负责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和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联络、组织和落实,并协助业主、监理、环境保护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环保机构负责环境保护规划,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所有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