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楼是同一种户型面积,都是砖混结构。采用的是墙下条形梁桩基。但两种楼的地质不一样,所以两种楼桩基也不一样。14#楼是采用的13米桩,桩的特征值为280KN;15#楼是采用的26米桩,桩的特征值为320KN。但愚蠢的施工单位竟误以为两栋楼基础是一样的,把15#楼按照14#楼桩基打了,这样15#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只有150KN,现在的15#楼的桩只能承担整个楼竖向力的一半了。现在愚人有两种方案:
14#楼是采用的13米桩,桩的特征值为280KN;15#楼是采用的26米桩,桩的特征值为320KN。
但愚蠢的施工单位竟误以为两栋楼基础是一样的,把15#楼按照14#楼桩基打了,这样15#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只有150KN,现在的15#楼的桩只能承担整个楼竖向力的一半了。
现在愚人有两种方案:
第一:整体补充部分26米长桩,控制沉降和提高承载力。
第二:在原先13米的桩上继续接13米长的桩。而现在他们说压不下去了。施工单位是用的捶击桩施工的。
施工单位提供了15#楼的三根桩的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达到280KN。他们说这样就不需要处理,也就是说15#楼按照14#施工没问题。
如果有代表性的桩静载试验都达到280KN,我能做为设计依据吗?可以像施工单位所说的不处理?叫施工单位处个联络单我确认下?我觉得我出变更对我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