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范5.5.23.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技术措施2009 4.9.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避难层(间)应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的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0m2;高规8.3.1 封闭避难层(间)应设置机械防烟,鉴于高规已经废止,高层住宅内的(不超过100m)的封闭避难间防烟是否可以不做机械防烟,满足开窗面积自然防烟??只要一个朝向开窗面积足够就可以还是必须不同朝向??
技术措施2009 4.9.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避难层(间)应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的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0m2;
高规8.3.1 封闭避难层(间)应设置机械防烟,
鉴于高规已经废止,高层住宅内的(不超过100m)的封闭避难间防烟是否可以不做机械防烟,满足开窗面积自然防烟??只要一个朝向开窗面积足够就可以还是必须不同朝向??
请高手指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