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 1.社区消防管理主体清晰。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安排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应该要选择1—2名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或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则应该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或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负责。 2.消防办理准则健全。拟定居民防火条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平时防火查看巡查、火灾危险整改、消防设施保护养护、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造办理等工作准则,树立健全消防根底工作台帐。
1.社区消防管理主体清晰。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安排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应该要选择1—2名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产权单位或其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或楼院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则应该由社区确定的小区或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长”负责。
2.消防办理准则健全。拟定居民防火条约,完善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平时防火查看巡查、火灾危险整改、消防设施保护养护、消防工作会议、微型消防站建造办理等工作准则,树立健全消防根底工作台帐。
3.综合管理执行。将消防安全办理归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模,并作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已树立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理信息渠道的,将消防安全办理归入其间,统一和标准消防根底信息和平时查看信息收集、录入、抄送、计算、剖析等工作,提高管理效能。
二、消防通道安全疏通
1.消防车通道疏通。修建之间不违章建立建(构)筑物,不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工作场所,不设置遮挡排烟窗(口)或影响消防补救的架空管线、广告牌、树木、绿化带等障碍物。
2.分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通。居民住所的分散楼梯间、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被占用、阻塞、锁闭,未堆积影响安全分散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