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新建规对商业和住宅合建建筑的规定非常不严谨!
sky1412
sky1412 Lv.3
2016年09月26日 13:49:18
来自于建筑规范
只看楼主

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没变,商住楼的概念取消了,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 50m或 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 1500m2的商住楼属于一类公共建筑,新建规删掉了,变成了这一条: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问题来了,这条是否包含商业和住宅合建建筑(当然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除外)呢?新旧一对照,可理解为并入到了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光看条文是可以理解为包含的,但实际上条文说明里说的很明确,是不包括的。这么大的改动,只写进条文说明,合适吗?严谨吗?毕竟,条文说明只是对规范的解释说明,并不具有同等的效力。在条文里说清楚不更好嘛。一级消防实务的真题22题,大家有争论,也是源于此。

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没变,商住楼的概念取消了,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 50m或 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 1500m2的商住楼属于一类公共建筑,新建规删掉了,变成了这一条: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问题来了,这条是否包含商业和住宅合建建筑(当然设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除外)呢?
新旧一对照,可理解为并入到了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光看条文是可以理解为包含的,但实际上条文说明里说的很明确,是不包括的。这么大的改动,只写进条文说明,合适吗?严谨吗?毕竟,条文说明只是对规范的解释说明,并不具有同等的效力。在条文里说清楚不更好嘛。一级消防实务的真题22题,大家有争论,也是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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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bo-humn
2016年09月27日 06:36:56
3楼
谢谢楼主分享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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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堡
2016年09月27日 11:32:46
6楼
有道理,规范很多说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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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顷刻
2016年09月27日 11:56:57
7楼
事实上就没有一本严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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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清新
2016年09月27日 13:00:01
8楼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新出的规范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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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虾大虾
2016年09月28日 08:05:10
9楼
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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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东洋机电
2016年09月28日 08:24:23
10楼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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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lt18456
2016年09月28日 13:52:06
11楼

有道理,规范很多说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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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
2016年09月28日 20:54:05
12楼
liubo-humn 发表于 2016-9-27 06:36 谢谢楼主分享的资料!!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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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4822529
2016年09月29日 09:53:56
13楼
有道理,规范很多说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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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zilan126
2016年09月29日 10:47:37
14楼
同样一本书,百人有百人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是正常的。在碰到问题的时候就是想办法去说服他们,求同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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