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剪】结构《高》与《抗》互相矛盾——您做判官 1.《抗》6.1.3-1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 【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 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 【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以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2.《高》 8.1.3-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
【框-剪】结构《高》与《抗》互相矛盾——您做判官
1.《抗》6.1.3-1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
【框架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
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
【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以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2.《高》
8.1.3-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
50%
但不大于
80%
】时,
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
【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釆用;”
3.
分析
1
a.
从上《抗》6.1.3-1
“设置少量抗震墙的
框架结构”可得出:同一结构单元中剪力墙较少、框架柱较多的时,《抗》
6.1.3-1
认为是【框架结构】或叫【少墙框架】。
b.
从上《高》
8.1.3-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
50%
但不大于
80%
】时,按
框架-剪力墙结构进行设计”可得:同一结构单元中剪力墙较少、框架柱较多时,是划为【框架
-
剪力墙结构】的。
以上是《抗》《高》矛盾之一。依据《高》
2.1.5
框架
-
剪力墙结构的解释,【框架
-
剪力墙结构】“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可以得出:无论是框架多还是剪力墙多,只要是它们【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力的作用,都应定为
框架-剪力墙结构。
4.
分析
2
a.
从上《抗》6.1.3-1
“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
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
【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以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
b.
从上《高》
8.1.3-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
50%
但不大于
80%
】时,
......
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
【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釆用;”
以上是《抗》《高》矛盾之二。一般而言,当同一问题《抗》要求为【宜】《高》要求为【应】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视为矛盾。因《抗》是针对多高层建筑的,而《高》是专指高层建筑,《高》在《抗》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抗》的要求是无可非议。而现在是《高》要求低于了《抗》的标准,应视为《高》这本国家级【行业标准】,违反了【国家标准】《抗》6.1.3-1
之规定。
设计时当“底层框架部分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
时,其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以其框架的抗震等级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