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附加水平作用与鞭俏效应同时考虑的问题
nqen_5006
nqen_5006 Lv.7
2015年09月18日 13:05:00
来自于建筑施工
只看楼主

顶部附加水平作用:见抗震规范5.2.1T1较大时考虑鞭俏效应:见抗震规范5.2.4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但与该突出部分相连的构件应予计入;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单层厂房突出屋面天窗架的地震作用效应的增大系数,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采用但是,如果一个结构T1较大,同时又有鞭俏效应时,两者应先考虑哪部分

顶部附加水平作用:见抗震规范5.2.1

T1较大时考虑

鞭俏效应:见抗震规范5.2.4

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此增大部分不应往下传递,但与该突出部分相连的构件应予计入;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单层厂房突出屋面天窗架的地震作用效应的增大系数,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采用

但是,如果一个结构T1较大,同时又有鞭俏效应时,两者应先考虑哪部分

图中1是先考虑顶部附加水平作用,2是先考虑鞭俏效应,哪个是对的呢

我个人觉得1是对的,问老师老师也不说!!!!



1442559609.jpg

1442559609.jpg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