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原理 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通风设计中彻底执行国家各种现行规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通风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在通风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4在通风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空间,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管道和起吊设施。
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通风设计中彻底执行国家各种现行规范,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通风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0.3在通风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4在通风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空间,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管道和起吊设施。
1.0.5在通风设计中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要求。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1.0.6民用建筑通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设计依据
1.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T《50114-2010》暖通空调制图标准
注:设计依据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图。
三、机械通风原理
双向流
组成:主要由新风主机、管道、进出风口、外气口组成。
新风主机置于建筑物阳台、吊顶、设备间、厨房、卫生间;进行通风工作时有害气体与微尘通过排风管道,将室内有害的气体排到室外;在室内有害的气体排到室外的同时,新风通过新风机进入室内。新风与排风通过新风主机热交换核心进行热交换,使新风温度不至过热或过冷,到达节能的效果。
四、设计规划注意事项
1.主机
a.一般设置在厕所、厨房、阳台与设备间,阳台需考虑是否封顶,所以优先考虑在厕所、厨房与设备间。
b.主机上方需留一个三孔插座
c.主机下方需留一个预留孔洞.
2.风管
a. 主机与PVC管中间需接0.5m软管,在直走0.5m管道后才可三通拐弯等。
b.地送风立管为¢110,设置在房间墙脚处,进行包柱。需考虑整体美观。(可以设置在橱柜里,不影响装饰美观)
c.一个风箱盒最多接五个风口,其余封死。
d.单个地送风管最长为15m。
e.每个地送风口或者顶送风口前必须设置风量调节阀(地送风风量调节阀设置在地送风分布器出口处)。
3.风口
a.除了厕所厨房不设置新风口,长时间人不停留区域也不设置新风口,如:仓库、更衣间等。
b.出风口与回风口直接间距尽量拉长,防止短路。
c.两个外气口间距不小于1米。
e.地送风口布置需充分考虑家居布置,防止被家具压住。
4.控制面板
放置于离地面1.4m处,与电灯空调开关平行。
5.设计完成前后,应该与装修,空调等工程单位进行前期设计上的协调,防止施工时出现的各种碰撞等问题,与施工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