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荷等级与该建筑中电气设备最高负荷等级相同; (2)2个独立电源,2路专用干线末端互投,专用配电设备;当供电负荷等级低于Ⅱ级或电源故障率高时,增设自备发电机或增加蓄电池容量。 (3)各类通信设备交直流供电要求详见(CECS09:89)《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4)通信大楼宜用专用变压器供电。
(1)负荷等级与该建筑中电气设备最高负荷等级相同;
(2)2个独立电源,2路专用干线末端互投,专用配电设备;当供电负荷等级低于Ⅱ级或电源故障率高时,增设自备发电机或增加蓄电池容量。
(3)各类通信设备交直流供电要求详见(CECS09:89)《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
(4)通信大楼宜用专用变压器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