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新手,向各位前辈求教:关于《混规》3.4.5条,钢筋混凝土屋面梁的环境类别和最大裂缝宽度限值该如何确定?如确定为“二b类”,那“注2:在一类环境下,对钢筋混凝土屋架、托架及需作疲劳验算的吊车梁,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取为0.20mm;对钢筋混凝土屋面梁和托梁,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取为0.30mm;”该如何理解?屋面梁是否“一类”环境?小弟也查过一些资料,有人认为“屋面有防水保温层,故可以认为是“一类”环境。”
关于《混规》3.4.5条,钢筋混凝土屋面梁的环境类别和最大裂缝宽度限值该如何确定?如确定为“二b类”,那“注2:在一类环境下,对钢筋混凝土屋架、托架及需作疲劳验算的吊车梁,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取为0.20mm;对钢筋混凝土屋面梁和托梁,其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取为0.30mm;”该如何理解?屋面梁是否“一类”环境?
小弟也查过一些资料,有人认为“屋面有防水保温层,故可以认为是“一类”环境。”这种说法是否可信?还有人认为“屋面梁的支座和跨中应分别考虑为“二类”和“一类”环境”,从而分别确定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请问各位前辈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或者有什么经验求授。第一次发帖,请多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