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定额及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执行中各行其是,计价偏高。工程定额是单位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人力、物力或资金的定量,反映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离不开标准尺度,也需要一个消耗量的界定,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完全的情况下,合格的建筑产品更需要定额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计价。但在预、结算的实际操作中,编制人员对标准定额及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一,各行其是,偏离了定额标准,主要问题和原因有以下几点:
(1)对定额中工程项目的内容未吃透,乱套或重套定额。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一是对定额理解不深不透,对其中的工作内容、工料构成未作深入细致的分析;二是有的施工队明知故犯,遇到定额中类似的子目哪个费用高就往哪个靠,天平总想往有利自己的一边倾斜。例如土建工程,砌筑内墙脚手架套用定额只能按楼房各层不同的高度分别套用相应的步距高度定额,而不能套用整栋楼高的子目,然而有些工程队就总想按整栋楼高套定额,其单价高出2至5倍。另外,多套重套子目也常有发生,这里所说的多套重套子目是指有的工程辅助性项目不应计算,或已在某项定额内包含了的而另行计算一次。例如,水磨石地面工程内容中已包括了地面找平,而有的工程队在编制结算中套一次水磨石定额子目,又重套一次地面找平子目,这样地面找平就重复计算了一次。
(2)执行定额和有关政策法规出现偏差。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定额直接费调差系数和工程材料的调差执行偏差。二是执行间接费标准,施工企业取费出现偏差。定额直接费的调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费的调整,均采用定额管理站测定的综合系数调整,而材料的调差除整体工程系数外,对定额中面广、量大的材料单独分项调差,也就是所谓的抽料调差,由定额站定期发布单项材料信息价格。在实际工作中,有一种错误是将定额中所有的材料进行抽料调差,再乘一个整体工程系数,这样就重复计算了一部分材差,工程费用随之增加。间接费定额施工企业取费标准如何使用,早在1985年国家计委《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干什么工程使用什么定额,用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与之相配套的间接费定额”。但有的预结算编制人员把土建工程项目和水电安装工程项目列在一份预、结算书内,套用土建取费标准;有的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项目不分开,定额子目系数和综合系数不分,按大的套算,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