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10已经实施半年多了,检讨一下自己,条文说明最近才看完,个人认为主要条文部分并对设计而言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条文说明在很多地方根据现在的一些研究观点进行大量更新,读清楚这部分对条文理解要更有益处。 读完一遍条文说明觉得有两点需要记录下来: 一是5.1.6条文说明的第一段话:“在强烈地震下,结构和构件并不存在最大承载力极限状态的可靠度。从根本上说,抗震
读完一遍条文说明觉得有两点需要记录下来:
一是5.1.6条文说明的第一段话:“在强烈地震下, 结构和构件并不存在最大承载力极限状态的可靠度。从根本上说, 抗震验算应该是弹塑性变形能力极限状态的验算。”个人觉得你如果不能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一味强调PKPM 计算结果红不红的话,那很难说你对结构设计有多深的理解。
二是5.2.5条文说明中关于设计反应谱包含“加速度控制段、位移控制段、速度控制段”。说实在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三个名词,以前的 规范中也没提到,也可能我以前看抗震方面的书不仔细,新抗规一下冒出来,我的眼前一片金星闪过,到底如何区分这三个阶段?翻了翻高耸结构规范,我理解三个阶段区分别是,0.1s~Tg阶段是加速度控制段,Tg~5Tg是位移控制段,5Tg~6.0s速度控制段。
其中加速度控制段,速度控制段以1/T形式衰减,位移控制段则以1/T2形式衰减。在两个下降阶段,即:速度控制段和位移控制段,在加速度反应谱中,前者衰减指数为1,后者衰减指数为2。还是有点蒙啊,下次找本书仔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