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内支撑梁柱的拆除,是总包负责还是基坑支护施工单位负责?请大家指教一下,通常是归谁做?因为地下室是总包做,支撑拆除需要和主体地下室施工配合,是否应该属于总包负责呢?
基坑支护内支撑梁柱的拆除,是总包负责还是基坑支护施工单位负责?
请大家指教一下,通常是归谁做?
因为地下室是总包做,支撑拆除需要和主体地下室施工配合,是否应该属于总包负责呢?
2楼
这个看合同要求啊,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需另行招标或补充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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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谁拆都行 关键看给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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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总包应该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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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这得看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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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一般由总包做,当然合同另有约定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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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一般总包做,因为这个牵扯到总包的地下室施工计划,总包自己拆,进度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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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支撑施工你们是外包给分包单位做??? 看合同怎么写,分包合同内未注明,就是总包单位 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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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1.问题,楼主在参建各方中的身份?
2.总承包合同中对此项工作是如何界定的?
3.基坑围护的内支撑体系是谁负责施工的?
由问题看,发包方是在随意肢解工程,又想不支付该项的费用。楼主如是发包方的员工,压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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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9楼有趣
1.看合同。但往往施工合同不会规定得如此细节;
2.一般专业分包的收口,在合同未明确下,按常规放入总包施工范围;
3.专业分包的一些收尾工作,若牵扯到专业性,安全性等问题,一般而言,谁施工,谁负责。
现在,80%的开发商进入精细化管理,粗放管理一去不再。一般不会违反法律违背规则随意发包。随意发包,可能造成违法,也增加成本。譬如:由于施工界面的不合理,造成扯皮打架,范围可能有叠加,可能有落项,增加管理难度,且责任不好界定。的确还有一些开发商,出于垫资的考量,或者不敢得罪官大大,名义上还是一家总包,实质上工程主体分割成几家。
开发商招标时,有些专业工程须分包,比如深基坑,比如人防消防电梯精装修景观等等。原因有四:1.专业性,总包不具备能力;2.资质;3.ZF垄断;4.材料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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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主要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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