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楼
房车齐全 发表于 2017-6-29 14:53 临电规范 JGJ46-2005里面,5.1.2条文里面,“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 …PE 重复接地应该是容许,而且是必须的。因为 PE 导线过长接地的效果也会打折扣。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配电箱外壳)接了 PE 以后再接地也没有问题。一般认为 PE 或者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接地所产生的杂散电流很小,可以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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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风平浪静02 发表于 2017-6-30 08:23 PE 重复接地应该是容许,而且是必须的。因为 PE 导线过长接地的效果也会打折扣。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大胆,你这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助纣为虐野兔子yangyang7201,竟敢为了自己一丝自利,把国家核电都出卖的家伙,看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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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感谢楼主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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